概述
涂料不挥发物含量系指涂料所含有的不挥发物质的量,一般用不挥发物的质量百分数表示。
目的
涂料是由多种物质组成的。清漆中含有植物油、树脂、催干剂、助剂及溶剂等。色漆中除上述组分外,还含有颜料和填料。除溶剂外,都是不挥发物,是构成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。
意义
不挥发物是涂料生产中的重要质量控制项目之一。通过不挥发物的测定,可以定量地确定涂料内成膜物质的多少。涂料生产中常对所用的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进行不挥发物的测定,以进行配方计算,确保涂料质量及批次的稳定性。
相关标准
GB/T 1725-2007《色漆、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》
GB/T 9272-2007《色漆和清漆 通过测量干涂层密度测定涂料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》
GB/T 2793-1995《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》
检验方法要点介绍
测试原理
将少量试样置于预先干燥和准确称量的器皿内,使试样均匀地流布于器皿的底部,在规定的温度下经焙烘后,恒重、称量。
仪器设备
适用于色漆、清漆、色漆与清漆用漆和聚合物分散体 :
金属或玻璃的平底皿,直径为(75±5)mm,边缘高度至少为5mm。
适用于液态交联树脂(酚醛树脂) :
金属或玻璃的平底皿,直径为(75±1)mm,边缘高度至少为5mm。
也可以使用不同直径的皿,但需要用下公式计算用于试验的样品质量m,g。
式中:d-皿底的直径,mm;3-试验的标准样品量,g;75-皿的标准直径,mm
烘箱
对于高温度150℃的情况,能保持在规定或商定温度±2℃范围内;对于温度在150℃~200℃的情况,能保持在规定或商定温度±3.5℃范围内。
分析天平
能准确称量至1mg、0.1mg。
干燥器
装有适宜的干燥剂,例如用氯化钴浸过的干燥硅胶。
操作要点
进行两次平行测定。除油和清洗皿。为提高测量精度,建议在烘箱中于规定或商定的温度下将皿干燥规定或商定的时间,然后放置在干燥器中直至使用。
称量洁净干燥的皿的质量m0,称取待测样品至皿中铺匀的质量m1(全部称量精度至1mg),将皿转移至事先调节到规定或商定温度的烘箱中,保持规定或商定的加热时间。
加热时间结束后,将皿转移至干燥器中使之冷却至室温,或者放置在无灰尘的大气中冷却。称量皿和剩余物的质量m2,精确至1mm。
结果表示
按标准中计算公式计算不挥发物ω,%,计算两个有效结果(两次测定)的平均值,报告其试验结果,准确至0.1%
注意事项
对高黏度样品或结皮样品,用一个已称重的金属丝将试样铺平。如有必要,可另加2mL合适的溶剂。
试样的试验温度、加热时间,试样量可根据各类涂料的树脂类型参照标准*七章补充的试验条件确定。
如果色漆、清漆和漆基的两个结果(两次测定)之差大于2%(相对于平均值)或聚合物分散体的两个结果之差大于0.5%,例如53.7%和53.1%,则需按步骤重做试验。